100%关税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率达到100%。具体情况如下:
即关税税额与货物的完税价格相等。如果一件商品的完税价格是1元,那么需要缴纳的关税也是1元。这种高关税通常用于保护国内产业,避免国外商品以低价冲击国内市场,但也可能导致进口商品价格上升,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成本。
关税的具体作用如下:
1、保护本国产业
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政府可以使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变得更加昂贵,从而保护本国企业免受国外低价商品的竞争。这种保护措施通常用于扶持新兴产业或对特定行业提供支持。
2、增加财政收入
关税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特别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关税收入在政府总收入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3、调节贸易平衡
通过调整关税税率,政府可以影响进口商品的数量,从而调节贸易逆差或顺差。高关税可以减少进口,降低贸易逆差,而降低关税则有助于增加进口。
4、实施贸易政策
关税也是政府实施贸易政策的重要工具。通过关税,政府可以对某些国家或商品施加贸易壁垒,进行贸易谈判,甚至在国际冲突中作为一种外交手段。
5、调节国内生产、市场、物价和财政
(1)调节生产,利用税率的高低影响企业的利润,国家有意识地引导各类商吕的生产,改变产业结构。
(2)调节市场供求,以关税税率控制进出口商品的数量,保证市场求平衡。
(3)调节物价,降低关税,可使国内同类商品价格下降。
(4)调节贸易收支,关税的涉外作用关税一直与国际经济关系和外交关系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它经常是国际间签订友好贸易条约中的一面重要内容。
关税的构成要件如下:
1、纳税人
(1)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收货人。
(2)出口货物的纳税人是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3)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的纳税人是其所有人、收件人或持有人。
2、征税范围
(1)凡是国家允许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属于《进出口税则》规定应税的,均属于关税的征税范围。
(2)对进口货物大部分征税,出口货物中仅对生丝、鳗鱼苗等少部分货物征税。
(3)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只对入境的应税部分征税。
3、税率
(1)关税采用比例税率,具体可分为进口货物税率、出口货物税率及入境物品税率三个部分。
(2)进口货物税率分为最低税率和普通税率两种,对原产于我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最低税率征税。
4、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2)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5、税收优惠
(1)法定减免,凡进口关税条例和进出口税则统一规定的减税免税,称为法定减免。
(2)临时减免,纳税人因特殊原因纳税有困难,经海关总署批准的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称为临时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十八条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符合本条第三款所列条件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该货物不予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转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
(二)该货物的成交价格没有因搭售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无法确定;
(三)卖方不得从买方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有收益但能够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买卖双方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有特殊关系但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第三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
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