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有不同年份的5号公告,为你提供2019年和2024年的5号公告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内容包括申报表修订、纳税人类别变化时减征政策适用时间确定、减征优惠办理及未及时享受的处理方式等,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公告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与条件:2024年4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向特定出售者“反向开票”,出售者需满足销售额等条件,回收企业应符合相关资质。开票与计税:企业需提交申请、按规定开票选编码、可申请调整额度,计税方法不同开票有别,特定情况可变更计税方法。红字发票与税费申报:发生特殊情形由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企业为出售者代办税费申报缴纳,首次开票需征得同意。优惠政策与管理:出售者可享税费优惠,按比例预缴个税并汇算清缴;企业反向开票可用于相关优惠和税前扣除,需保存业务材料、建立台账,对资料和业务真实性负责,税务机关将优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