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务人员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废物进行分类。
2. 废物需要被分类放入专用的包装物或容器中,这些包装物和容器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带有警示标识。
3. 在装载废物之前,医务人员应检查包装物或容器是否有损坏、泄漏或其他缺陷。
4. 当包装物或容器达到四分之三满时,应采用适当方式密封,确保封口紧固。
5. 每个包装物或容器的外部都需要标注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标签应包括产生单位、日期和废物类别。
6. 一旦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放入包装物或容器中,不得随意取出。
医疗废物的正确收集方法包括:
1. 过期、淘汰、变质或受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药学部集中收集,并登记后退回生产商或交给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理。
2.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包括细胞毒性或遗传毒性药物的药瓶,可以放入感染性废物袋中,但必须在标签上明确注明。
3. 废化学试剂(如乙醇、甲醛、二甲苯等)应交给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