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员受伤理赔流程如下:
1. 报案与现场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要任务是报案。事故各方应保持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告,确保人员安全后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
2. 责任认定与伤者治疗 交警部门处理现场后,会进行责任认定并送达责任认定书。当事方如有异议,可在15天内提出复议或诉讼。 伤者需接受医生检查,医生会出具病历、诊断证明,并决定是否住院治疗。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明确出院后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和人数。
3. 医疗费用处理 若伤者拒绝出院,赔偿义务人需通知交警部门,之后的费用不必赔偿。 如果伤者出院后需继续治疗,医生会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会予以赔付。 各方如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可向保险公司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4. 伤残评定与赔偿调解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进行伤残评定,达到伤残等级后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赔偿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可向法院申请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
5. 提交索赔单证与理赔 完成赔偿调解后,伤者需提交所有索赔单证至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单证后进行理算,确定最终赔付金额。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将赔款划拨至车主指定账户。
请注意,在整个理赔流程中,保持沟通畅通、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