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会受苦,会被限制人犯的自由外,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法律分析】所谓行政拘留,简单来说就是某个人因为做一些不好的事情,被拘留在了派出所里面,没有了自由。因此,可以这样说,行政拘留除了没有了个人自由,不能到处行走以外,并不会在里面受苦。因为监狱是一个文明的地方,虽然里面都住着很多犯人,但是监狱也有规矩,不能够在监狱里面进行打架斗殴,更不能欺负教官或者监狱里面的同事,如果一旦发生了欺负的行为的话,那么犯人可能就去罪加一等了。虽然监狱里面关押着犯人,但是监狱也是新的一次开始。犯人因为犯罪被关进了监狱,在监狱里面,犯人需要接受各种思想教育,同时,也有机会忏悔自己的行为,反思以后要怎么改正自己的毛病。住在监狱里面也不用担心,以后出去了没有什么前途,因为监狱里面是有设置课程,免费教人学习技术的。只要认真学习,把技术掌握好,那么等到出监狱的时候,虽然日子过得不那么好,但是也算是能够有一口饭吃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四条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第十四条 对男性人犯和女性人犯,成年人犯和未成年人犯,同案犯以及其他需要分别羁押的人犯,应当分别羁押。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犯,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人犯,递次移送交接,均应办理换押手续,书面通知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