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收是直接退回去。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如果对方不签收的,快递公司就会退回律师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律师函是表明你的纠纷对方已经对你们之间的事情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建议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