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准在城市与城市之间是不一样的。比如2021年,安徽省淮南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户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0元和400元; 需要长期照料的一、二类、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2021年江苏省昆山市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365.75元; 四类非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261.25元。 2021年福建省福清市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3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15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5元。拓展资料1. 低保是指因家庭成员严重残疾或疾病失去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保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2015年以来,上海、北京、南京等地相继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截至2018年9月,全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分别提高7.6%和12.9%。全国有4620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83万城乡特困人口。2.低保: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1999年9月末,全国668个城市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的1638个镇全部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别是2001年下半年以后,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持续、空前投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迅速扩大,保障水平也大大提高。截至2006年9月末,中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已超过2227万人,人均月度保障标准为162元,1-9月人均补贴差为76元。应该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基本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合格的城镇贫困人口基本得到保障。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事实上,中国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早于城市。但是,由于农村集体福利传统思维模式的制约和农村税制改革的影响,这一制度的建设进展缓慢。 2003年,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后,民政部开始重新部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全面了解农村特困户数量的基础上,决定在未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从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形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正是由于这种创新的制度安排,为“全民最低生活保障”目标的顺利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