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若当事人被判定需承担主要责任及次要责任,则在针对医疗费用方面,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对其进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付;若仍有不足之处,则剩余部分将依据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主次责任比例进行相应赔偿。关于医疗费用的计算方式,需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并结合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综合评估。具体而言,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可参考以下标准:
1.当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辆时,或均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时,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分别为70%与30%。
2.若事故中有一方为机动车辆,而另一方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且该机动车辆负有主要责任时,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则为80%与20%;反之,若该机动车辆负有次要责任,则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为60%与40%。
除医疗费用之外,当事人还需要支付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多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