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经济职能,提升政府管理效率。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政府管理经济效率之所以不高,主要问题在于政府过度介入经济活动,包揽了过多不该管、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务;同时,政府采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单一、僵化,主要依靠自上而下的垂直行政管理。为了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效率,我们首先需要从内容和方式上调整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
在内容上,政府的主要职责应集中在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优化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此外,政府还应致力于建立健全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调节社会分配,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并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经营,以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在方式上,政府应主要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管理国民经济,避免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通过这种转变,我们不仅能优化政府职能,还能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效率。
二、引入法律机制,确保政府决策的质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法制经济的特征尤为明显。为了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确保政府决策的质量,我们可以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引入法律机制。这包括立法机制和司法机制。
立法机制的引入要求政府在作出决策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权限、决策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决策不与法律相抵触,并在法律责任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司法机制的引入则可以通过建立政府决策的准司法制度,确保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各种利益主体的平等性,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程序的确定性。例如,可以通过实施决策听证、仲裁调解以及接受司法审查等制度,来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公正性。
总之,通过引入法律机制,不仅能够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还能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