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双方实力悬殊:医院背景强大,患者通常力量薄弱。
2. 专业性差异显著:医生拥有深厚的医学背景,而大多数患者对医学知识知之甚少。即便患者努力学习和理解,也难以与接受七年全日制临床医学教育的医生相比。如何分析病历?如何发现过错问题?很多人在起点上就已经处于劣势。
3. 对病历了解不足:病历由医院掌控,尤其在电子病历时代,篡改行为难以被纸质病历所揭示。病历是鉴定的关键材料,如果患者不懂得如何在第一时间复印和封存病历,也不知道如何在庭审中质证病历的真实性,有时只能默默承受不公。
4. 医学会鉴定可能偏向医院:医学会的鉴定专家通常来自同一城市的其他兄弟医院,分属同一科室。今天你鉴定我的病例,明天我鉴定你的,这给人一种天然的倾向医院的印象。
5. 医院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而患者通常是首次涉诉,既不清楚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也不了解诉讼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有些人甚至不聘请律师,导致双方在法律武器装备上存在显著差距。
6. 证据获取困难:诊疗记录通常由医生控制,患者难以获得。医患纠纷中可以做鉴定,包括医疗过错、医疗事故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鉴定以及何种鉴定,通常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情决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规定医院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医院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医疗行为无过错或过错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将承担不利后果。新规定拓宽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增加了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责任。
法律依据:
金彩汇快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