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象棋升级规则如下:
象棋分为专业和业余两个等级体系。专业国际象棋等级由政府体育部门授予,业余等级则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授予。专业等级包括特级大师、国家大师和一二三级运动员,通过专业比赛成绩获得。业余等级包括大师、候补大师和一至六级棋士,通过业余等级比赛授予。
特级大师的评定标准为:
- 获得全国个人赛冠军
- 两次获得全国个人赛第二名
- 三次获得全国个人赛第三名
- 两次达到等级称号赛规定的胜率
大师的评定标准为:
- 获得全国个人赛前16名
- 两次达到等级称号赛规定的胜率
一级棋士的评定标准为:
- 全国个人赛第17至32名
- 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前六名
- 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前三名
- 全国少年个人赛前三名
二级棋士的评定标准为:
- 全国个人赛第32至60名
- 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第七至十六名
- 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第四至十二名
- 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前六名
- 全国少年个人赛第四至十二名
- 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年个人赛前三名
三级棋士的评定标准为:
- 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赛第十七至三十六名
- 省辖市、地区、自治州个人赛第七至十八名
- 行业体协、计划单列市个人赛第十三至二十名
- 县个人赛前八名
- 全国少年个人赛第十三至二十名
- 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年个人赛第四至十二名
女棋手的评定标准与男棋手相同,仅在特级大师和大师的评定标准中有所不同。
国际象棋升级规则的第二条涉及评定技术等级称号的有关规定:
- 达到等级标准中任一标准者,可获得申请相应技术等级称号的资格。
- 非正式比赛成绩和未明确名次不得作为评定等级称号的依据。
- 在国际性比赛中达到规定的胜率,可作为评定等级称号的依据。
- 与等级分相关的规定将另行发布。
第三条明确了批准权限:
- 特级大师、大师由国家体委批准授予。
- 一级棋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及享有审批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权限的单位批准授予。
- 二级棋士由地区、省辖市体委及享有审批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权限的单位批准授予,并报上一级部门备案。
- 三级棋士由县体委批准授予,并报上一级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