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死亡事故等级通常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含急性工业中毒)和直接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需注意,“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且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