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局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去世后抚恤金、丧葬费计发办法的通知》,去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抚恤金的计算依据是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退休费,具体发放标准为:病故者发放20个月,因公死亡者发放40个月,烈士发放80个月。
在申请办理抚恤金和丧葬费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审批表》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死者火化证明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供核对);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表的复印件(同样需提供原件供核对)。
这些政策旨在为去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时也减轻其家属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