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您向公司提出辞职,但老板不同意,并且撕毁了您的辞职报告,告知您如果离职公司将申诉您,首先应保持冷静。
2. 您可以通过邮寄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向公司递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并保存好相关凭证,如快递详情单和辞职报告的复印件。
3. 即便公司不同意您的辞职,只要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您的辞职即有效。
4. 在试用期内,您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5. 如果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情形,您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同时办理离职手续。
6. 如果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同样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 若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您劳动,或让您面临生命安全的危险,您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8. 公司应在您离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 您应按照与公司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并在交接完成时领取应支付的经济补偿。
10. 对于公司撕毁辞职报告的行为,您可以收集证据,如快递单据、复印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11.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工资或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1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在合法范围内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