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考最新政策介绍如下:
一、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及体检
1.2023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按照《市中招办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2]15号)执行。
2.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评价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艺术素养等进行全面客观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
3.2023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市中招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命题、考试及评卷
1.全市统一命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试题。试题命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及难度水平,科学设计试题内容,注重基础性、突出综合性,考试内容要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
2.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分计分科目的总分值为8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含英语听力)120分、化学100分、物理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平时成绩18分,统一测试成绩22分)。
成绩以等级呈现的科目有: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化学实验、物理实验、生物学实验。其中,地理、生物学科目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其他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化学、物理、地理、生物学科目均实行闭卷笔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实行开卷笔试。其中,化学和物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学实行合场考试。

3.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在标准化考场举行体育与健康科目中的统一测试部分(以下简称“体育统一测试”)采取现场测试的方式。
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和化学、物理、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考试,根据全市统一要求,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以书面笔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区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