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按月计算的,因此包括双休日。如果员工休几天的短期病假,双休日通常不包括在内,因为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包括双休日。
问题二:关于病假天数,和是否包括双休日的问题,病假是连续计算的。例如,如果某员工从2015年11月6日开始休3天的病假,那么他们应该在9日正常上班。如果员工认为6日是病假的第一天,7日和8日应该是正常休息日,9日和10日再休两天病假,11日上班,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如果员工休满1日至31日,应该算作一个月的病假,而不是按工作日算20几天。
问题三:病假根据员工的工龄不同,享受的时间也不同。具体来说,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问题四:对于事业单位的病假天数,从连续休假角度来看,肯定是包括公休日和节假日的。在发工资时,因为工资发放是按照工作日计算的,所以当月出勤汇总表中的病假天数应该由自然日调整为工作日。
问题五:病假天数包括休息日。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医疗期都是按月算的,也就包括双休日。如果只是几天的短期病假,这个应该不包括双休日,因为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是不包括双休日的。
问题六:关于休假天数,病假条天数包含周末。例如,如果某人在5月28日因病就医并开具病假条,从当天开始算起休假一周,这七天包括周末的周六和周日,不会只算五天工作时间。
问题七:病假时间是按日历天数计算的,遇到休息日和法定假日不会顺延。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问题八:一般单位在计算病假期间会去掉周六日,而且病假扣的钱比事假要少。具体扣工资的情况应该咨询你们单位的具体规定。
问题九:连续请病假一个月包括双休日。这没什么关系,本身我们的工资也不是按照30天算的,一般都是按照21.75的工作日结算的。
问题十:长期病假条漏掉双休日会扣工资吗?病假,字面意思就是因病请假,指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在法律条文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另外一个词——“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关于病假工资的计算,主要看是否有法律依据,只有依法操作,劳资双方才能心服口服,避免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