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可以依职权对企业进行检查,扣押,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第三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
金彩汇快3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工商局可以依职权对企业进行检查,扣押,扣押时间一般是3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x0d\x0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x0d\x0a 第三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x0d\x0a 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x0d\x0a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x0d\x0a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x0d\x0a 第三十五条 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x0d\x0a 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x0d\x0a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金彩汇快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职权随时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但对企业的财物或生产经营场所实施扣押、封存、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于今年1月开始施行,强制法规定,扣押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下,经工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其一个月。其他法律或法规对扣押期限有规定的,当期限短于强制法的规定时,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当期限长于强制法的规定时,按强制法执行。也就是说,工商局实施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其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一般情况下,经过局长批准后检查扣押,是7天,不包括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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