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支付方需根据进出口情况区分,进口关税一般由买方支付,出口关税通常由卖方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四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在进口业务中,买方作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通常要支付进口关税。而在出口业务里,卖方作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需承担出口关税。
不过在实际国际贸易场景中,虽然关税名义上的支付主体明确,但最终承担成本的可能会通过产业链传导。例如,关税通常由进口商或其代理人支付,但进口商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关税成本转嫁到商品价格上,这样最终承担成本的往往是消费者;进口商也可能吸收部分成本,但这会影响其盈利能力。所以,关税的经济影响往往由企业、消费者或政府间接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