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学生在求学和日常生活中,有一套明确的行为准则,即1981年8月正式发布的《中学生守则》。这部规范共有十条,旨在引导学生塑造良好的品格和行为习惯。
第一条强调了爱国主义精神,要求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以积极的态度学习,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做好准备。
第二条规定了出勤纪律,学生需要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确保无旷课现象,体现对学习的尊重和责任。
第三条强调学习态度,提倡学生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对待学业任务要认真负责,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四条注重健康生活,鼓励学生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与有益的娱乐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第五条教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成果,养成勤劳和珍惜的品质。
第六条强调生活细节,提倡学生生活俭朴,讲究个人卫生,避免不良嗜好,如吸烟、喝酒和随地吐痰。
第七条强调社会规则遵守,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公共秩序,以及国家法律,培养公民意识。
第八条关乎人际关系,教导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待他人有礼貌,避免口角和暴力行为。
第九条强调社会责任感,要求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共财物,不做任何有损人民利益的事情,体现公民道德。
最后一条提倡诚实和谦虚,学生应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这是个人成长的重要品质。
扩展资料《中学生守则》发布于1991年和1994年,对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200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教育部将原来的《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新守则共10条,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提出了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