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市的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有所不同。以杭州为例,申请低保需符合以下条件:
根据《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重度残疾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其他残疾人员则需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起申请。
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以由本人或亲属单独申请低保。
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也可以由本人或亲属单独申请。
其他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和综合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申请低保。
上述人员申请低保时,不受其原供养人的年龄限制。
杭州还特别对重残人员(一级和二级)、患有重大疾病人员、70岁以上老年人、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进行特别救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每月增加45元救助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此外,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员(包括已享受重点救助的一、二级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救助金。
为了更好地关爱和照顾困难群众,杭州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行了多项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不仅提升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还体现了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化的政策,因此申请低保前应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