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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是对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对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个人再任职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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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专家退休后取得的工资薪金还要交税吗?_百度...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专家退休后取得的工资薪金不需要交税,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或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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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第二条规定,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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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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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按下列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1)对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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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并达到离、退休年龄可免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4]第89号文件的通知中规定:对于一些津贴,补贴等应否计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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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视同离退休工资免税。此外,其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5、离退休人员的其他方面税务处理 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应税所得,如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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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金彩汇快3(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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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金彩汇快3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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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取得返聘工资和奖金补贴如何计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_百度...
二、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口径按下列标准执行:(一)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二)除上述第(一)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