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退跟病假无关但是跟合同是否到期有关,只要是辞退合同期内的就有赔偿,用人单位也必须做出相应赔偿。如果不给赔偿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反馈仲裁。但是合同期外到期了就无法索赔。一、合同期内赔偿标准计算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三、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以下事项:1、员工有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公司利益严重受损;2、辞退无过错的员工应提前通知并支付补偿;3、因公司原因如破产或经济性裁员等辞退员工应当符合法定程序;4、注意辞退员工有无法定的不得辞退的情形,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综上所述,公务员辞退与病假无关,只是与合同到期有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第八十九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